服务领域

职业病危害评价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领域 |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技术服务。

公司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国)安职技字(2013)第A-0061号),业务范围涵盖:煤炭采选业;冶金、建材;机械、设备、电器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及其公共服务业;化工、石化及医药;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等领域。

职业病危害评价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

(一)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或者评价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对策措施的;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不正确的;

(四)评价结论和对策措施不正确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价。

 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得通过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通过验收:

(一)评价报告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二)评价报告未按照评审意见整改的;

(三)未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且未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

(六)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在正常生产运行期间,对用人单位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25~40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保密承诺: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业流程:

1491794379106516.jpg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作业流程:

控制效果评价.jpg


  • 资讯动态
  • 服务领域
  • 机构介绍
  • 专家团队
  • 在线服务
  • 联系我们
  • 登录与注册
版权所有 ©2016-2017 中煤协联合认证(北京)中心    电话:010-84297094/8143;010-84299212/8141/8645 京ICP备12049898号-2 公网安备11010802014266 技术支持:快帮云